西双版纳州校园食堂建设与管理情况
调研报告
为了解全州校园食堂建设与管理情况,进一步促进校园食堂建设与管理安全规范有序,州政协科教文卫体委于7月6日至13日组织部分州政协委员,在刀琼平副主席率领下,会同相关部门负责人,深入各县市部分中小学校、幼儿园和州职业技术学院(州直5所、勐腊县6所、勐海县9所、景洪市8所,共28所),采取走访、听汇报,与师生员工座谈交流等方式调研校园食堂,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州校园食堂建设与管理基本情况
食堂管理运行有序。我州各县市都健全了校园食堂管理机构,明确了工作职责,均成立了以县(市)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学校学生营养改善领导小组,做到了教育部门与学校、供应商,与教职工签订了安全责任书。勐海县采用的是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分配,统一运送,由一家企业(即:四川丰翰劳务公司)负责各学校点的配菜配送,食堂供餐率为91.3%;勐腊县采用的是两家企业(即西双版纳龙乐公司和西双版纳瑞达公司)配菜配送;景洪市采用的是学校食堂全部自行开办,不对外承包,中小学食堂大米、油料主要由西双版纳军粮供应中心负责供给,猪肉由西双版纳恒源肉食品加工有限公司提供,牛奶由昆明雪兰牛奶有限负责公司供给。
食堂项目建设推进有力。全州共有校园食堂333个,近年来共批复食堂建设项目190个,8万多平方米,投入建设资金1.36亿元,到7月止完工138个项目7.8万平方米。勐海县从2010年至2017年共投入资金5607.89万元,新建改护建学校食堂86个,目前在建食堂7个,总面积4319平方米,总投资758.06万元;勐腊县2010年至今,全县共投入资金8666.2万元,新建、改造50个学校食堂,总面积达3.3平方米;景洪市重视加强学校食堂建设,累计投入12989万元改造了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食堂,新建、改造中小学校园食堂54个,建筑面积64944平方米(今年建设5个食堂项目,其中有2个已完工,还有3个食堂正在建设中)。
学生营养经费补助到位。自2012年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以来,全州累计投入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3.89亿元,其中中央资金2.28亿元,省级资金7901.48万元,州、县(市)级资金5281.26万元。落实了国家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补助政策,即:小学可享受每人每年1000元,初中每人每年1250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还可享受每人每年800元的营养改善计划补助。截止2017年6月,全州297所各类学校中,已有228所中小学(小学186所,初中42所),119357名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生(小学86843人,初中32514人)享受了营养改善计划。
食堂经营许可持证率较高。全州持有经营许可证食堂191个,持证率72%。其中:景洪市有食堂70个,持证54个,持证率77.4%;勐海县有食堂105个,持证71个,持证率67.6%;勐腊县有食堂90个,持证66个,持证率73.33%。持证率未全部达标的原因主要是由于食堂硬件建设和食堂建设的各项指标、卫生、人员条件等还未达标所至。
食堂工勤人员配备较好。全州购买服务学校食堂从业人员973人,其中政府购买服务人员814人。景洪市现有食堂从业人员415人,其中:政府购买服务189人;学校非税收入购买服务159人。勐海县2017年安排经费800万元(学校按10个月计算,人月平均工资约2300元),购买服务食堂工作人员347人。勐腊县购买服务食堂从业人员278人。通过购买服务,可基本满足学校食堂后勤工作开展的人员需求。
二、校园食堂建设与管理困难问题
调研全州校园食堂建设与管理过程中,还看到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思想认识仍然不到位。学校和企业双方对学校食堂的安全性、重要性的认识仍然存在一定差距,一方面学校食堂由企业统一配送校园食材,企业过多考虑经营成本问题,没有真正完全从思想上把学生食堂营养和食材安全放在首位。另一方面学校领导对校园食堂管理还存在思想松懈、管理不到位的问题,认为学校食品安全由配送企业负责,出了问题有企业承担,一定程度上放松了安全管理,从思想上还没有真正意识到学校食堂关系到广大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食堂建设与需求仍然不适应。近年来,我州学校通过实施校安工程、农村初中工程和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等教育项目,各级各类学校规划建设了一批食堂项目,极大改善了师生就餐条件。但受资金、土地、水电、纠纷等因素影响,部分学校现有食堂条件还不能满足需要,如:勐腊县职业高级中学,现有食堂面积狭小,仅有90余平方米的操作间,餐厅不能满足学生就餐需要,因学校新征用地未完全落实,导致规划建设项目迟迟未实施;勐腊县第一中学原有食堂因承包经营纠纷而造成食堂闲置,长期没有发挥效益;州机关幼儿园食堂建设项目建设用地上方电缆迁移问题,使批准的食堂建设项目迟迟不能上马;州职业技术学院因规划建设新学院校区,一直沿用着旧食堂,难以适应学生数量逐年增长带来的就餐压力。
(三)食堂管理机制仍然不完善。目前食堂管理虽有规章制度,但很多只是挂在墙上,实际操作时多未能照章执行,较为随意。有的学校对食品安全意识不强。存在索票索证不全,台账不完整,留样不规范,学校食堂生产车间,食料生产不够规范,洗肉洗菜池混用,蔬菜水泡时间过长,厨房油烟排放不畅,缺少隔蝇蚊窗。有的学生食堂安全进出口较少、较狭窄,在安全出口处堆放杂物,存在通道安全隐患。有的学校内部监督机制不够健全。没有认真把学校食品卫生工作纳入学校的重要议事日程,不能有效地履行好食品卫生校长负责制。有的学校没有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没有做到层层把关,责任到人,对食品的采购、储存、加工等环节不能做到有效监控。少数学校食品未进行定点采购,企业购食材只图价格低,而忽略了师生的营养与健康,甚至存在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出厂合格检验报告不齐,留样不全等现象。
(四)食堂持证仍然不达标。目前我州现有校园食堂已经办理学校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255户,未持证78户,持证率为77%。未持证的学校食堂由于硬件、软件均不符合国家标准,存在较大食品安全隐患。乡镇、村办幼儿园食堂合格率更是差距较大。多数幼儿园只有一个房间做厨房,有的甚至不到十平方米,所有的粗加工、切配、烹饪、分餐、清洗、消毒、保洁以及食品贮存都在一个房间内。空间的狭小、使得布局流程不合理,各环节反复交叉,食品安全得不到有效保证,是食堂合格不达标的主要原因。
(五)、食堂员工仍然不稳定。为解决食堂后勤人员严重不足的供需矛盾,各县(市)积极探索,在县(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通过“学校聘用,政府买单”等多种的形式补充学校后勤人员。但政府购买服务共聘用食堂工勤人员工资仍然偏低,景洪市仅为1500元/月,提高人员工资标准的文件已出台,但是尚未落实;勐海县2017年安排打包经费800万元用于购买学校食堂工勤人员347人(按10个月计算,人月平均工资约2300元,且没有购买“五险”);勐腊县购买服务食堂工勤人员278人,扣除“五险”后,人员工资在2000-2500元/月。由于食堂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偏低,造成人员不稳定,员工素质偏低不利于学校后勤工作的顺利开展。另外,学校食堂还普遍存在在编员工与聘用人员同工不同酬等矛盾,造成聘用员工思想波动大、情绪不稳定、责任心缺失,一定程度影响着食堂安全。
(六)企业配送仍然不放心。企业为学校配餐还存在不科学、不安全等问题。企业配餐由于配餐点多面广,食材运输距离较长,安全隐患仍然存在,如:勐腊县运输最远的至曼腊学校230公里,勐海县最远的至西定南么小学100多公里,影响了学生食材新鲜度,学生饮食安全监督难度大。企业对原料采购,配菜加工场所环境卫生,食品贮存保鲜,企业配菜员工健康检查等方面管理不够到位,对学生配餐还不够科学、不够营养、不合学生口味。有关部门对企业配菜源头管控薄弱,如肉食检测,水果蔬菜农药残留及重金属检测还没有具体化、科学化,跟踪检测还不到位,导致学校食堂安全隐患依然存在。
三、食堂建设管理意见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学生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校园食堂建设与管理的质量和水平,事关学生的健康发展,是保障师生在校安全学习工作的首要前提。随着九年义务教育和高中教育的普及和学校布局调研步伐的加快,在学校住宿和就餐的学生数越来越多,对学校食堂建设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面对校园食品安全这一社会群众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各级政府、学校和相关部门应从提高民族素质的高度,在思想上进一步提高对学校食堂建设管理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抓紧抓好学校食堂的管理规范工作,全力做好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学校要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明确校长是校园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在校园食堂建管用上正确处理好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把校园食堂建设成为最安全最实惠最温馨的地方,发挥好食堂育人健康的作用。各级教育部门、卫生部门、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要对学校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和督查,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学校年终考评的重要内容之一,确保学校食堂管理工作安全。
(二)进一步加强食堂建设。要使学校食堂符合国家要求,切实加强领导,教育部门,发改、财政、住建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按照“节约、实用、够用”原则,结合学校布局和发展需求做好学校食堂项目建设规划,建成项目及时配套设施设备,及时解决用水用电问题,让食堂项目建成一个投入使用一个,发挥应有效益。要分轻重缓急,着力解决在校就餐人数多但食堂简易、严重老化或现有食堂远远不能满足学生就餐需要的问题,需要相关部门引起高度重视,精准发力,尽快落实土地的问题,机制人力、物力、资金,建设好学校食堂,让已纳入规划的学校和幼儿园食堂项目能够早日落地实施。
(三)进一步加快持证达标。建议政府食品药品监管(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主动深入学校加强检查指导,从食堂选址、建材、功能间、面积、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要求,软件要求等几个方面制定食堂建设统一标准,同时加强食品药品监督、卫生、住建、教育等部门参与,组成工程验收组对全州学校食堂进行统一验收。验收不合格者,责令限期整改到位。提前完成食堂建设任务的学校可以申请验收发证。努力实现我州学校食堂持证率达到100%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四)进一步狠抓制度落实。要完善学校食堂各项规章制度并落实到位。加强学校食堂规划布局配齐配全各项设施设备,认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检,健全完善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健全完善好学校管理食堂的各项管理制度,形成食堂与管理责任明确、过程透明、群众监督的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体系。企业要认真履行与学校签约的食堂建设与管理协议,双方要明确具体检查人员,把各项制度落实到位,餐饮监管部门要积极做好培训,指导监督工作,学校要组织食堂员工学习规章制度,理解规章制度,遵守规章制度,执行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建立学校食品安全应急机制,确保一旦出现食品中毒等突发事故后,能够迅速查明原因,分清责任,采取措施并控制事态发展,因此对完善学校食堂规章制度重要性就是要建立好制度,又要细化督促落实好制度。
(五)进一步稳定食堂员工。要重视我州中小学食堂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低的问题。在实事求是核定学校食堂工勤人员需求数量的基础上,将人员工资纳入财政预算,并适当提高工资待遇水平,为他们购买“五险”,提高保障水平。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每年安排一定的非税收入,用于购买服务补充后勤人员,并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工资待遇水平。积极争取人事、编办等部门的支持,核定后勤人员编制,通过正式渠道补充后勤人员,保障学校食堂后勤队伍的相对稳定,确保学生食堂绝对安全。
(六)进一步强化配送监管。要加强学校食堂企业配餐的管理监督工作。政府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要积极做好对学校和配餐企业政策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工作,确保学校学生食品绝对安全。企业应认真贯彻营养改善计划等惠民政策,认真履行好与学校签约的协议和承诺,努力做到食堂供餐“味美、营养、价廉”。学校要加强学生营养膳食教育,让学生逐渐摒弃不良饮食习惯,自觉养成科学的膳食观,促进学生健康成长,通过邀请营养专家到学校指导,教育部门加大督促指导等方式,保证学校食堂供餐多样化、食品营养搭配合理,在成本合理区间,为学生提供丰富、可口、营养的食品,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要按标准实现学校食堂凭证营业,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食堂布局符合相关规范,大宗食品要统一招标采购,原材料采购进货索要票据要齐全,食品留样要规范可查,真正确保我州学校食堂食品供应各个环节安全可靠运行,全面实现我州校园食堂“明厨亮灶”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