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8月1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勐海县政协机关党组(以下简称县政协机关党组)进行了巡察。9月2日,县委巡察组向县政协机关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共勐海县委巡察制度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一)关于“《工作规则》《议事规则》不健全、不规范。未按照《中共勐海县委组织部关于规范县属部门党组职能职责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可有效执行的《县政协机关党组工作规则》《县政协机关党组议事规则》”的整改情况。
县政协机关党组及时召开党组会议,按照《中共勐海县委组织部关于规范县属部门党组职能职责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对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研究制定了《中共勐海县政协机关党组工作规则》《中共勐海县政协机关党组议事规则》,于9月30日正式执行。
(二)关于“机关党组会议与办公室主任会议混同召开且未逐一形成表决结果”的整改情况。
县政协机关党组认真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严格落实党组会议、行政会议为重要事项决策和日常工作的议事机制,自巡察反馈之日起,分门别类做好党组会议、行政会议、办公室会议等会议记录,做到了规范记录,主题明确,内容完整。
(三)关于“以党组会议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不明显”的整改情况。
县政协机关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充分发挥政协机关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扛起“两个责任”,严格按照党组决策与执行规定,健全完善党组议事决策规则,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集体决策制度,加强对政协机关党的建设和政治建设的全面领导,进一步规范了政协机关党组的议事决策的程序,党组议事决策能力和水平得到了不断提升。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情况
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够严格,会计基础性工作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县政协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加强政协机关党组成员和财务人员对财经纪律、财务知识等法规知识的学习,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相关规定对巡察反馈的财务清单进行立行立改,财务工作得到了进一步规范。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情况
(一)关于“县政协机关党组班子成员未进行明确分工”的整改情况。
县政协机关党组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及时召开政协机关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机关党组成员分工,制定了《中共勐海县政协机关党组分工的通知》,对5名党组成员职责进行了任务分工。
(二)关于“党员学习培训制度制定不具体、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县政协机关党组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建立完善了《勐海县政协机关党员学习培训制度》,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和习近平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纳入机关党员学习教育培训内容,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行政会议等线下方式,利用学习强国、云岭先锋、主流媒体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方式,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机关党组成员和党员政治素质进一步提高,党性观念进一步增强,履职能力进一步提升。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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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勐海县政协机关党组
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