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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级”政协委员视察全州美丽乡村建设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6-03-23 05:30:53     来源:西双版纳州政协 阅读次数:427

 为加快推进全州美丽乡村建设,根据州政协常委会2015年重点工作安排意见,州政协组织驻州全国、省、州“三级”政协委员于2015年11月24日至25日对全州美丽乡村建设情况进行视察。在胡志寿主席的亲自部署和带领下,视察组深入三县(市)及其部分乡(镇)和村寨,采取听汇报、座谈交流、走访群众、考察村寨等形式,全面了解美丽乡村建设情况,在充分肯定美丽乡村建设所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现报告如下:

 一、美丽乡村建设的现状

 近年来,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美丽乡村建设,下发了《关于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意见》,提出了建设“秀美之村、富裕之村、魅力之村、活力之村、平安之村”的目标,将美丽乡村建设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升级版来打造,切实加强领导,加大投入,认真组织实施。截至目前,省、州、县(市)三级财政累计投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包括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2.574亿元,共实施2058个试点示范村,3210个建设项目,带动整合各级部门资金1.8亿元,群众自筹(投工投劳)资金近12亿元。2015年全州26个美丽乡村建设任务,由省级整合资金3720万元,主要用于省级重点村、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民族特色旅游村寨、传统村落保护等建设项目。通过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改变,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农村经济得到发展,群众收入得到增加,社会事业得到保障,美丽乡村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一)农村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坚持以“改路、改水、改厕、改旧房”为重点,大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014年完成行政村道路硬化340公里,垦区道路硬化109公里,行政村通达率达80%,硬化率超过全省平均水平。群众出门“天晴一身灰,下雨一身泥”的状况得到了改变。完成新建和岁修各类大小水利工程2213件,解决农村饮水安全人口5.366万人,广大农村群众喝上了干净卫生的自来水,告别了祖祖辈辈挑水吃的历史。开工建设5645户农村危房改造和26196套垦区危房改造,广大农民和农垦职工搬进了新居,住上了新房。一大批传统村落变成了交通方便、设施配套、环境优美、生活小康、特色鲜明的美丽乡村。

 (二)农村面貌大幅改观。坚持把“村容村貌整治”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工程来抓,大力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村内排水沟、公厕、垃圾池、道路绿化、亮化等项目,认真治理脏、乱、差现象,有效改善了农村生活环境和卫生状况。积极开展植树造林,绿化美化,在村庄道路两旁、农民房前屋后栽花种树,不断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农村面貌大幅改观。例如:景洪市曼掌村在美丽乡村建设中,坚持村庄建设统一规划,大力开展村容村貌整治和村庄绿化、美化、亮化等公益项目建设,仅两年多的时间,就建成了富有傣族特色的现代傣寨,先后获得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村、云南省村镇建设示范单位、全国首个文化农庄等称号。

 (三)农民收入快速增长。坚持把农民增收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出发点,在大力发展粮食、橡胶、茶叶、甘蔗等传统优势产业同时,依托自然风光、山水资源和传统文化底蕴,积极发展生态观光、假日休闲、农家乐等新兴特色产业,不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增加农民收入。例如:景洪市大河边村依托依山傍水的自然优势,开发以“自驾天堂”、“钓鱼圣地”、“大象转身的地方”为卖点的旅游业,2014年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达8700元,增长15.6%。勐海县大曼扁村依托交通便利的优势,发展农家乐、傣家烧烤等乡村旅游,开发“烤鸡烤鱼”、“傣家水豆豉”、“臭米线”等具有当地特色的风味食品,倍受广大游客的青睐,2014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6970元,增长13.2%。勐腊县曼竜勒村依托良好的生态旅游资源和底蕴浓厚的傣民族风俗文化,打造“南腊河野趣漂流度假区”,每年增加收入40余万元,2014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7318元,增长14.8%,先后被省、州、县评为“文明村”。美丽乡村建设不但使广大农民享受到了良好的生态环境,而且不断增加了收入,过上了富裕的生活,迈向了“宜居宜业宜游”的建设目标。

(四)农村思想文化建设得到加强。坚持文化也是生产力的理念,大力加强农村思想文化建设。一是大力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加快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村文化室建设,实现了村村通广播电视,乡乡有文化站的目标。大部分村寨修建了文化室和篮球场,为农村群众提供了一个综合性文化体育活动服务平台,广大农村群众得于借助这一平台开展各种形式的文化体育活动,如组织群众跳广场舞,进行篮球比赛、歌咏比赛等,极大地丰富了农村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二是广泛开展了“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把先进的科学技术送到田间地头,把优秀的文化产品和精神食粮送到群众之中,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了强大精神动力。三是积极开展“文明村镇”、“文明户”、“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逐步形成了“讲文明、讲卫生、树新风”乡风民风,健康和谐、文明有序的新风尚得到了构建。四是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建立健全乡规民约,弘扬美德,移风易俗等活动,不断提高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意识,平安发展的理念进一步形成,广大农村更加和谐稳定。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总的来说,全州美丽乡村建设推进较快,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从目前情况,广大干部群众对美丽乡村建设的重大意义认识是比较深刻的,并亲身感受到了美丽乡村建设所带来的实惠。但在少数干部群众中仍然存在着认识不到位的问题。有的乡村群众参与建设的积极性不高,存在着“干部干、群众看”的现象和“要我建,帮我建”的思想。有的乡村干部存在着畏难情绪和“等、靠、要”的思想,工作处于被动状态。有的部门主动性和创新性不强,参与度不高,没有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乡村规划有待进一步完善。美丽乡村建设是一项系统的长期性工程,需要科学的规划作引领,但从视察情况看,普遍存在着规划滞后的问题。一是有的乡村建设没有统一的总体规划,见子打子,随意性较大,甚至出现重复建设情况。二是在规划中比较重视基础设施、环境整治、公共服务等设施建设,充分挖掘乡村自然、历史、人文和产业元素不够,缺乏明显特色村庄文化。三是有的乡村执行规划不够严肃,有了规划却不按规划执行,变更规划频繁,规划统筹引领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三)建设标准有待进一步提升。美丽乡村建设大多停留在修道路、挖水沟、架自来水、建篮球场、盖文化室等层面上,建设的内涵还不够深,绿化、美化、亮化、污水处理、垃圾无害化处理等推进不到位。特别是突出产业支撑不够,与产业结构调整和新兴产业培育、增加群众收入,以及提升新型农民综合素质等方面结合不够紧密。农村文化氛围不够浓,黄赌毒问题不同程度有所存在,健康文明的农村新风尚、新风貌尚未真正形成。

 (四)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包括协调联动机制、项目管理机制、资金投入机制等。在协调联动方面,由于美丽乡村建设涉及到农委办、财政局、民宗局、住建局等部门,各个部门都有自己的建设项目和建设资金,而这些项目及资金来源渠道不同,有些项目难以有效衔接,以致出现各敲各打,各自为政,缺乏统一性和协调性现象。在项目管理方面,一些乡村重建轻管,有的已建成基础设施,因管理不善未能充分发挥效益就开始被损坏或出现闲置现象,项目管理长效机制尚未建立。例如:有的村寨公厕,建成没有多长时间就被损坏并停止使用等等。在资金投入方面,一是由于我州财力有限,对美丽乡村建设投入不足。二是我州农村经济不发达,农民收入低,群众集资较为困难。三是美丽乡村建设投资回报率不高,难以有效吸引社会资金投入。

三、进一步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建议

 我州确定美丽乡村建设的目标任务是:从2015年至2020年,按照“培育中心村,提升特色村”的要求,以村容村貌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配套为重点,每年建设、提升100个以上中心村和特色村,以村寨环境卫生整治和绿化美化为重点,每年搞好一批传统自然村落的村容村貌整治。力争每年有3个以上自然村创建为云南省美丽乡村。到2020年力争全州40%以上的自然村达到美丽乡村建设的标准,50%以上特色村和中心村建成具有西双版纳特色的精品村,80%以上的传统村落得到保护,环境卫生得到有效整治并建立长效机制,努力把全州绝大多数村寨打造成特色鲜明的“宜居宜业宜游”的幸福家园。为了实现这个目标任务,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对美丽乡村建设认识。美丽乡村建设是建设美丽中国的题中之义,是造福广大农民群众的美丽事业,是贯彻落实中央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一项重要内容。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努力建设美丽乡村。2015年4月中央作出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强调要加快美丽乡村建设。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指出:“坚持绿色富国,绿色惠民,为人民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协调推进人民富裕、国家富强、中国美丽”。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提出了很多新理念、新论断、新举措。强调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中国强,农民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强调实现城乡一体化,建设美丽乡村,是给乡村们造福,不要把钱花在不必要的事情上,不能大拆大建,特别是要保护好古村落。强调乡村文明是中华民族文明史的主体,村庄是这种文明的载体,耕读文明是我们的软实力。强调农村是我国传统文明的发源地,乡土文化的根不能断,农村不能成为荒芜的农村、留守的农村、记忆中的故园。强调搞新农村建设要注意生态环境保护,注意乡土味道,体现农村特点,保留乡村风貌,坚持传承文化,发展有历史记忆、地域特色、民族特点的美丽城镇。这些重要论述,深刻阐述了美丽乡村建设的重大现实意义,揭示了美丽乡村建设的历史文化渊源,指明了美丽乡村建设的基本要求和工作重点,为我们做好美丽乡村建设提供了重要遵循,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要从贯彻落实中央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国梦的高度,充分认识美丽乡村建设的重大现实意义。

 (二)进一步做好美丽乡村建设规划。《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指出:“加快美丽乡村建设,完善县域村庄规划,强化规划的科学性和约束力。”按照因地制宜,科学布局,分类推进的原则和“建得起、建得好、建得美、建出特色”的要求,认真做好美丽乡村建设规划方案,把美丽乡村建设纳入即将制定的“十三五”规划之中。在制定和修编规划时,不要“克隆”,不要照搬外地经验,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把美丽乡村建设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结合起来,按照“热、傣、水、边”的特色定位,加快推进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努力创造各民族幸福美好的生活。二是把美丽乡村建设与开展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结合起来,大力推广清洁能源,大幅降低森林资源低值消耗,促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三是把美丽乡村建设与当地的地理区位、资源禀赋、文化渊源、产业发展和村民实际需要结合起来,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尽可能突出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体现乡土文化和民族文化,营造田园风光和乡土风情,彰显“一村一品”和“一村一韵”,着力打造美丽乡村特色村、精品村、历史文化村和风情小镇,让每个村庄各具特色,各显其美。

 (三)进一步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美丽乡村建设,“美”在哪里?内涵是什么?集中体现在五个“美”的建设上:一是环境之美,二是人文之美,三是创业之美,四是风尚之美,五是秩序之美。要围绕五个“美”的要求和建设“秀美之村、富裕之村、幸福之村、魅力之村、活力之村、平安之村”的目标,加大建设力度,提升建设水平,让美丽乡村锦上添花,更加美丽。

一是继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广大村民的实际需要,从广大农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最直接、最现实的农村基础设施入手,着力抓好“通路、通水、通电、通电视、通手机网络”五通建设,加大对以“改路、改房、改水、改圈、改厕、改灶、治理脏乱差”为主要内容的村容村貌整治和绿化、美化、亮化工程实施力度,大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更好体现环境之美,建设秀美之村。

 二是继续加大农村文化娱乐园建设。对尚未建设的村文化室,加快建设;对尚未达标的进行提档升级,为农村群众提供文艺演出、读书看报、广播电视、电影放影、文体活动、展览展示、教育培训等公共服务场所。注重历史文化的保护与开发,挖掘乡村文化资源,传承和弘扬优秀民族民间文化,延续历史文脉,为美丽乡村建设注入新的内涵,更好体现人文之美,建设魅力之村。

 三是继续加大产业培育和发展。结合各个乡村的地理区位、资源优势和产业发展条件,加快产业培育和发展,大力发展生态高效现代富民产业。如:农产品精深加工、规模种养、“农家乐”、采摘业和休闲乡村旅游业等,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不断增加群众收入,有效解决村美与民富关系,更好体现创业之美,建设富裕之村。

 四是继续加大道德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对广大农民群众培训教育和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广大农民文化科技素质,引导农民改善生活习惯和文明生活方式,促进农民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向现代化转变。广泛开展评选“文明村”、“五好文明家庭”等活动,寻找最美家庭,弘扬家庭文明新风。倡导关爱妇女儿童,关心老弱病残者,邻帮邻、亲帮亲、互帮互爱,守望相助,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社会风尚。加大对黄赌毒打击力度,查处内容恐怖残忍、低俗下流、淫荡奸恶、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出版物和游戏软件;严禁以盈利为目的的各种形式赌博活动,引导农民理性消费和健康消费;打击吸毒、贩毒等行为,净化农村社会环境,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美丽乡村和谐发展,更好体现风尚之美,秩序之美,建设平安之村。

 (四)进一步完善美丽乡村建设机制。不断总结经验,探索内在规律,逐步建立和完善充满活力的工作机制。

 一是完善联动机制。坚持以州级为指导主体,县(市)为责任主体,乡(镇)为实施主体,村组为创建主体,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原则,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农民群众是美丽乡村建设的最终受益者,要引导和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真正使农民群众树立起“主人翁”意识,让农民懂得“自己家园自己建,自己家园自己管”,使农民群众从“要我干、帮我干”到“我要干、我能干”转变,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是完善管理机制。美丽乡村建设,美在三分建,好在七分管。对已建项目,要加强后续日常管理,探索完善保洁、养护、维修、使用等持续运行的长效管理办法,巩固建设成果的工作制度和常态化。对新建项目,“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规划跟着目标走,目标跟着思路走”和“规划引领、农村特色、量力而行”的原则,扎实推进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和生态发展项目建设,以此带动美丽乡村建设的整体发展。

 三是完善投入机制。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引导,农民和集体投入为主体,社会力量多方支持的多渠道、多元化的投入机制,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资金保障。首先,各级财政要确保资金投入数量,拿出真金白银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力争每年安排1000万—2000万专项资金,确保每年都“有米下锅”。其次,要认真研究上级政策,积极搞好项目对接,争取上级资金投入。要调动群众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积极性,鼓励和支持社会资金投入。同时,要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实行全程跟踪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进一步加强对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各级各部门要着眼全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美丽乡村建设领导,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更大实效。要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配强村级班子,选好村级干部,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组织基础和组织保障。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平台、举办培训班,村庄整治新旧对比等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工作,使广大干部群众更加充分认识美丽乡村建设的重大意义和目标任务,更直接、更生动地感受到美丽乡村建设所取得成效和带来的实惠,进一步激发共同关心、支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热情,从而更自觉、更主动地投入到美丽乡村建设中去,共同打造美丽幸福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