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州政协召开《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傣医药条例(征求意见稿)》立法协商征求意见座谈会,相关部门负责人、专家、部分民主党派人士及政协委员参加。
会上,与会人员围绕《条例》(征求意见稿)文本内容,从资源培育与保护、师承教育、帮扶措施、乡村医生执业、药方制剂使用、药材流通监管、产业支持政策、科学研究普及和法律责任等具体内容,相互间展开深入交流探讨,并提出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
大家纷纷表示,傣医药是中国四大民族医药之一,推进傣医药条例地方立法,对推动傣药事业和产业化发展有重要的引领性、保障性、推动性作用,并且这种引领性、保障性作用是长期性的。《条例》的起草要始终坚持“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不重复、真管用”的原则,围绕傣医药的传承、保护和发展这一主线,在傣医药科研、教育、人才、服务、监管及保障等方面充分体现傣医药的特色和优势,破解傣医药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通过召开《条例》立法协商征求意见座谈会,体现地方立法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积极作用,调动各级、各界人士、专家学者积极参与《条例》修改,达到建言资政、凝聚共识,助推傣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州政协社法委将认真汇总整理本次立法协商会的意见建议,形成会议纪要,提供《条例》起草组参考,助力《条例》尽快颁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