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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视察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 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6-05-31 04:52:33     来源:西双版纳州政协 阅读次数:586

中共西双版纳州委、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

为深入了解我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情况,发挥政协优势为创建工作献计出力。根据州政协委员会2015年的重点工作安排,9月14日至17日,州政协组成由玉香伦副主席带队的视察组,在政府相关部门的参与下,深入两县一市9个创建工作示范点,进行了为期4天的实地视察,并专题听取了州创建办、县市创建工作情况的汇报,参加视察的委员们畅所欲言,对做好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创建工作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视察组认为,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工作以来,全州各级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通过顶层设计高位推动,加强保障精准实施,突出优势彰显特色,大力宣传广泛发动,强化监督稳步推进,在推动民族经济发展、民生改善保障、民族文化繁荣、民族教育振兴、生态文明建设、民族干部培养、民族法制建设、民族理论研究、民族工作创新、民族关系和谐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效。

(一)创建工作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把发展民族地区经济、提高各民族生活水平作为中心工作来抓,特色生物、旅游文化、加工制造、健康养生、现代服务五大生态产业产值分别增长9%、15.4%、14.8%、55.8%、28.1%。大力实施兴边富民工程、人口较少民族发展项目。截至2014年底,全州共投入扶贫资金3.78亿元,减少贫困人口1.5万人。兴边富民工程项目累计投入109.61 亿元;实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项目73项,完成投资4648万元;38个人口较少民族行政村实现“四通五有三达到”目标,解决和巩固了4.8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在15个乡镇、97所学校、323个班级、11800多名学生中开设了“民族双语”教育,探索了适应西双版纳州实际的“双语”教育体制和课程体系。深入实施“阳光工程”“雨露计划”“春风行动”等特色培训项目,积极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大力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现全覆盖,参合率达98.9%。 

(二)创建工作在建设和谐美丽家园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大力弘扬世居民族在长期生产生活中形成的独特生态文化,生态观深入人心。发展海南黄花梨、印度紫檀等珍贵用材林33.8万亩,建设环境友好型胶园13.4万亩、生态茶园18.3万亩,全州3个县市均已通过省级生态文明县市验收,31个乡镇全部被命名为“云南省生态乡镇”,29个乡镇被命名为“国家级生态乡镇”。新建新农村示范村101个,建成6个民族特色村、13个省级旅游特色村和5个州级旅游特色村。完成水利投资7.1亿元,新增有效灌溉面积1.3万亩,改造中低产田地8.7万亩,行政村道路硬化率80%。加大“两污”治理力度,全州城市污水处理率77.6%,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加强民族自治州立法工作,先后制定完善并实施了森林资源保护条例、澜沧江保护条例等20多部地方条例、法规和规章。建立了热带雨林保护基金,在全国率先开展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公众责任险;在全省率先建立森林资源保护目标管理责任制,共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402万亩、州级自然保护区103万亩,县级和镇级自然保护区90万亩,森林活立木蓄积量1.45亿立方米,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达1400多亿元。

(三)创建工作在传承弘扬民族文化方面取得了一定实效。出台了《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建设民族文化名州的实施意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民族传统建筑保护条例》。州财政每年设立文化事业建设、文化产业发展、传统文化抢救保护专项资金1700万元,专项用于扶持重点文化建设项目和文艺精品创作。全州已建立1个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库,18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习所,确立11个国家级、20个省级、52个州级非物质文化保护名录和4个国家级、49个省级、160个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名录和传承人总数位居全省前列。出版《中国贝叶经全集》100卷,完成100册贝叶文库系列丛书。建立了基诺族大鼓舞、布朗弹唱、傣族慢轮制陶技艺、傣族章哈、贝叶经制作技艺、傣族织锦技艺传习所18个。实施基层文化建设工程,广泛开展“五个一”活动,实现村村建有黑板报,村村读上一张报,村村建有篮球队,街街建有阅报栏,并在城乡社区、村寨组建了老年门球队、老年陀螺队、和尚足球队,全州222个行政村目前共有文艺宣传队2450支2.9万人。在广播电台和州电视台开设了傣语、哈尼语广播电视栏目,成立了民族语译制中心,用傣语、哈尼语、基诺语、瑶语等少数民族语言先后译制了500多部优秀题材电影。打造“勐巴拉娜西超级歌舞秀”“水舞源”“澜沧江·湄公河之夜”等民族歌舞展示平台,不断提升了旅游文化含量。

(四)创建工作在加强边疆基层党建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积极构建县、乡、村、组四级为民服务党组织体系,促进民事代办一站式服务。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示范州创建活动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夯实党建工作基础,提高服务群众实效,凝聚党心民心。出台《军警民共驻共建实施意见》,在边境乡镇,村党组织与边防派出所联合开展“警地共建、党建固边”活动,形成“村村是堡垒、户户是哨所、人人是哨兵”的维稳固边局面。把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少数民族人才作为干部人才工作的重中之重,设立少数民族干部和少数民族人才储备和培养基金;安排干部到内地挂职、进修时,少数民族干部比例不低于70%;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不少于70%岗位专门用于招录少数民族考生。全州厅级干部中,少数民族占61.8%;处级干部中,少数民族占54.7%,12个世居少数民族中,11个民族配备有县处级领导干部。

二、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视察组认为,通过两年来的不懈努力,我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工作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绩,但对照国家创建工作验收标准,仍然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创建工作认识不到位,缺乏群策群力的全盘行动。我州创建工作,领导高度重视,但部分单位、部门、企业对开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的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思想重视、行动轻视,会上激动、会后不动,启动时轰轰烈烈,行动时大多停留在纸上,单靠创建办几个人疲于奔命,缺乏严格区分责任制度、协同作战工作合力,未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

(二)专项资金落实不到位。各县市区开展创建工作进展不平衡,有些地方创建资金还没有落实到位,整合资金能力不足,遍地开花,形不成亮点,带动不了全局。

(三)立足“促发展”开展工作不到位。创建工作的方案计划未能较好地结合各县市工作实际,目标任务条块过大难以按计划实施完成。创建工作应立足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但在实际创建活动中,抓住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这个“牛鼻子”,找到经济发展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最佳结合点、最佳载体不够。

(四)创建工作示范点管理不到位。少数示范点缺乏必要的制度管理和人才支撑,规划布局不够合理,亮点特色不够突出,典型效应不够明显,痕迹台账不够细致。

(五)宣传发动不到位。全州整体创建工作不够浓厚,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不高,对创建工作缺乏必要的认识。

(六)民族文化的传承、保护、弘扬不够。西双版纳少数民族文化源远流长,但在全球信息一体化的大趋势影响下,各类优秀的民族文化正在逐步消亡,虽进行了一定的保护传承,但力度不够,远远达不到用文化传承历史、用文化繁荣经济、用文化凝聚人心要求,文化产业的支撑作用得不到发挥。

(七)创建覆盖面不够广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工作是举全州之力推进的重点工作。目前,除几个创建示范点取得较好成效外,整个面上的工作推开不够,尚未调动起全州各民族的力量,实现带动全州各族群众共同团结、共同发展,建设各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目标任重道远。

三、意见建议

视察组认为,当前全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工作,已全面进入迎接国家考核验收冲刺阶段,为确保各项工作内容顺利达标,建议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形成群策群力整体联动的合力。要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宣传工具,深入开展创建工作宣传,营造全民重视、全民动员、全民支持创建活动的舆论氛围,使民族团结工作深入人心。严格区分责任,制定更科学、更严格、更调动积极性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度,凝聚各方有效力量,集中物力、财力、人力和智力,协同作战、合力攻坚,特别是对一些重难点问题,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立足发展找准破解难题的切入点。结合实际州情,突出经济发展重点,抓好经济创建。找到经济发展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最佳结合载体,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民族生产贸易企业的发展、特色农业的推广应用、特色村寨建设等等,与贯彻落实民族优惠政策相结合,使少数民族地区的资源优势得到开发利用,增加财政收入,扩大就业渠道,以创建活动促经济发展。突出民生福祉,抓好民生创建。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结合起来,从解决少数民族群众最关心的实际问题和难点、热点问题入手,围绕促进各族群众享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等方面要求,切切实实为少数民族群众家庭办实事、办好事,解决民生福祉。

(三)与重大发展战略融合推进。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各项工作融入到“勐腊(磨憨)重点开发开放实验区”“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两个国家级产业园区建设中,在更高的层面、更广泛的范围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在更大的范围内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向外展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前景,利用资源优势获得来自各方的支持,开展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事业合作,共同建设平等、团结、进步、互利、共赢的社会。

(四)找准保护、传承、弘扬民族文化的切入点。把普及、保护、传承、弘扬少数民族的民族文化和生态文化,农垦文化,边境文化、口岸文化、和谐文化等特色文化作为创建工作的灵魂动力,不断打造亮点特色,加大宣传凝聚共识。把发展少数民族优秀文化与发展教育结合起来,在保证教学质量的前提下,积极开展民族文化进校园,民族常识、文化知识进课堂活动;加大传习所、体验馆等载体的建设力度;经常性开展少数民族群众参与度大的民族特色文化活动,创造浓厚的民族文化氛围,引导群众积极、自觉、自愿地保护、传承和弘扬少数民族特色文化,努力让古老的优秀传统文化焕发新活力,在推动文化建设迈上新台阶的进程中做出新贡献。

(五)立足共同团结进步基本点。把多民族平等和睦、共同发展创造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成果,在创建工作和“七进”活动中更加生动地体现出来。特别是在打造生态畜牧养殖、生态茶园种植、环境友好型胶园种植、珍贵用材林种植等亮点特色企业示范点中,要更加体现出少数民族文化、山区文化、边境文化与企业文化的交融、碰撞、共生和发展,通过各种形式展现出企业的发展离不开各少数民族的智慧、勤劳和包容,各少数民族的发展离不开企业的帮助、扶持和带动,各少数民族与企业各民族员工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和谐发展局面,把共同团结进步示范的实际效应凸显出来。同时要把各少数民族间的婚姻互通、文化互通、生态资源共享、和谐家园共建等民间活动产生出的社会积极因素,在创建工作中更好地体现出来。

(六)扩大创建活动覆盖面。进一步发动全体创建工作成员单位,结合精准扶贫工作,整合各类资源,扩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乡、村、社区创建面,高覆盖、高质量开展创建活动确保创建目标顺利实现。特别对多民族杂居、依山傍水世居的重点贫困村寨,要把帮扶开发工作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作有效结合起来,打造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亮点经验和成果。

(七)把创建工作与争取项目对口援建结合。要在建立对口联系制度、争取项目支持、互访等活动中体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内容,利用更大更广泛的平台,共同建设平等、团结、进步、互利、共赢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政协西双版纳州委员会

                        2015年11月12日